哈尔滨市引进人才条件及工作程序
一、引进条件
具有干部身份,政治素质好,业务能力强,工作成绩突出,身体健康,并在我市试用半年以上
的我市紧缺、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经考核合格,可以办理在
我市落户和工作调动手续。
1、取得学士学位,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2、夫妻双方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年龄在45周岁以下;
3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,年龄在50周岁以下;
4、具有特殊才能和为我市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。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提出申请,填写《外地人才登记表》。
(二)市人才中心到用人单位考核,并对调入者进行素质测评。
(三)对拟调入者,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,将下列材料报送市人才中心:
1、本人书面申请。
2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报告,内容是:(1)用人单位简单情况;(2)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
工作能力和业绩;(3)引进人才的原因和作用等。
3、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的《体检表》。
4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。
(四)经批准同意调入者,市人才中心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,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调动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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